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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22-3-11 10:08:08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9人,缺席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修改稿和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草案表决稿,决定将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一个政治站位高、法治精神强、为民情怀深的好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这个报告。同时,对报告和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19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两个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信春鹰说,到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87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5件,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472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74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3件。代表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193件,修改法律的274件,编纂法典的6件,有关决定事项的1件。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8人,缺席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0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各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责编: 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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